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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悬崖:大麻禁令如何威胁破产资格
关于11月拨款法案中包含的“大麻禁令”的大部分评论,都集中在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1) 哪些产品和活动将在2026年11月12日成为非法,以及 (2) 国会是否会在该日期之前对禁令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推迟。虽然这种关注点可以理解,但它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且更为紧迫的
关于11月拨款法案中包含的“大麻禁令”的大部分评论,都集中在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1) 哪些产品和活动将在2026年11月12日成为非法,以及 (2) 国会是否会在该日期之前对禁令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推迟。虽然这种关注点可以理解,但它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且更为紧迫的
大麻法律始终处于宪法上的悬而未决状态。华盛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等州已建立起健全且监管严格的大麻市场,而联邦法律仍将大麻视为违禁品。这种矛盾如今与宪法中最强大的原则之一——休眠的商业条款——发生了正面冲突。就在2026年1月,第九巡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裁决。
多年来,我听过许多类似的评论,现在想谈谈其中一种:"我本想找你处理这个项目,但这不涉及大麻事务。"听到这些看似无心的言语,实在令人心如刀割。我完全理解为何有人认为需要非大麻领域的律师来处理此事——
失败的创意辩护某商标侵权被告辩称,其大麻业务在联邦法律下属于非法活动,因此不应在联邦法院被起诉。这一看似聪明的策略在科罗拉多联邦法院遭遇滑铁卢,成为联邦法官在相关诉讼中坚持管辖权的最新判例——尽管大麻产业的合法化趋势日益明显。
联邦上诉法院裁定,纽约州一项优先向本州居民发放大麻许可证的规定违宪,因其对非本州申请人构成歧视。我们已持续追踪此案两年有余——相关报道详见此处及此处。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这项裁决——
若大麻产业真想让大麻在美国文化中普及化,现在就该通过娱乐而非政策来塑造公众认知。数十年来,酒精与烟草行业不仅依靠游说扩大市场,更通过好莱坞将产品植入文化肌理——从詹姆斯·邦德的伏特加马丁尼到万宝路的牛仔形象皆是明证。
对大麻及大麻相关企业而言,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悄然重新实施的政策无异于又一次打击——该政策实质上使多数企业丧失了申请关键联邦贷款计划的资格。这项自6月1日起生效的更新政策,对遵守州法律经营的小企业(以及部分遵守联邦法律经营的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任何创业者——无论身处大麻行业还是其他领域——都面临着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我该选择何种商业实体形态?"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不过我们在此将尽力简明阐述。当你向律师或会计师咨询时,他们最先给出的答案很可能是:
对于许多大麻品牌而言,授权其商标可能是明智的商业决策(有关大麻商标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网络研讨会《大麻商标注册:拨开法律迷雾》)。但这一过程也伴随着独特的挑战。与大多数行业不同,大麻产业始终游走于复杂的法律灰色地带——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已恢复针对加利福尼亚州洪堡县的民权诉讼,该诉讼质疑该县实施惩罚性每日罚款的做法。这是联邦上诉法院首次就地方政府对涉及大麻种植园的法规违规行为的执法问题作出裁决。上诉法院的裁决——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