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中通常应避免对颜色提出主张。需要明确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主张颜色是合理的,但此类情况并不常见。更重要的是,如果停止使用与注册完全一致的商标,颜色主张可能会在未来引发问题。
将某种颜色或多种颜色作为商标特征进行主张
在注册商标时,品牌方可选择将特定颜色作为商标的组成要素。若主张颜色要素,则需在商标注册申请中提交彩色图像——至少在中国和美国是如此。例如,星巴克公司在美国注册的下图商标就主张了绿色、黑色和白色三种颜色:
品牌方也可选择不主张颜色。此类情况下,必须提供灰度图像。下图商标即为星巴克注册的未主张颜色的商标示例:
当未声明特定颜色时,商标保护范围涵盖该商标本身,无论其采用何种配色方案。换言之,上文所述商标注册不仅保障星巴克对黑白配色的专有使用权,同时涵盖绿黑白、粉紫黄等所有配色方案。反之,仅以彩色形式注册的商标仅保障星巴克对绿黑白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对于星巴克这类全球性品牌而言,这种区分往往只是理论上的,因为它们通常会同时注册带颜色声明和不带颜色声明的商标,从而获得最广泛的保护范围。然而对中小企业来说,预算限制可能使其难以注册多种版本的商标,尤其当它们还需注册其他标识时——例如英文名、中文名、口号或产品名称。
需要明确的是,注册带有颜色主张的商标并不意味着其他方只要改变配色方案就能随意使用该商标。以当前案例为例,如果我在咖啡店门外放置红、橙、黄三色的星巴克标志,美国专利商标局几乎肯定不会注册"我的"这种花哨商标,而星巴克针对我的商标侵权诉讼也必将胜诉。
那么色彩声明的问题出在哪里呢?请参考以下场景,它源自我们一位客户最近遇到的实际情况。
假设您在美国注册商标时声明了红黑双色标识,随后通过马德里体系将该保护延伸至中国。随着时间推移,您弃用了红黑标识,转而采用更简洁的纯黑色版本。当需要为美国商标提交五年使用声明时,您提供的样本展示的是黑色标识。
在此情况下,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商标是否存在"实质性变更"。若认定确实存在实质性变更,该局将驳回使用声明,进而导致商标被撤销。 更糟糕的是,由于您通过马德里体系在中国获得商标保护,该保护需依赖原始美国商标注册维持五年有效期。若美国商标注册被撤销,则中国商标保护所依赖的国际注册也将随之失效。这将迫使您将中国商标保护"转化"为常规的中国商标注册,从而产生额外成本与麻烦。
您在中国商标注册的第三方
另一种可能的意外情况是第三方对您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假设您在中国注册了一个商标(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申请,而非通过马德里体系),该商标主张蓝色为其专属颜色。然而,当您在中国推广品牌时,营销团队建议改用红色,认为该颜色更能引起中国消费者的共鸣。 数年后,某竞争对手以"未实际使用"为由对该商标提起撤销诉讼。你提交了大量红色商标使用证据进行抗辩。国家知识产权局可能采信这些证据……但也可能不予采信。
如您所见,若未能持续以注册时的确切形式使用彩色注册商标,将危及您的商标权。在上述两种情形中,最终结果可能并非致命——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况——但两者都可能引发本可避免的色彩主张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正考虑要求注册商标每五年提交使用证明(详见 中国商标:用或失 ),与色彩主张相关的潜在风险必将日益加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