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俄勒冈州立法会议昨日拉开帷幕。今年属于例行会议,这意味着我们将迎来更长的会期——长达160天的日程安排,而偶数年份的会议通常仅持续35天。
随着11月选举的结束,州政府从州长办公室到下属部门都呈现出与过去几年截然不同的面貌。正因如此,我在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及其他机构接触的联系人,对大麻法律可能的发展走向都持谨慎态度,不愿妄加预测。
重振旗鼓的俄勒冈州大麻协会则提出了一项基本诉求:"勿施伤害"。具体而言,该协会还明确反对任何地方增税举措(这可能引发激烈争论),支持公共场所吸食大麻(与往年立场一致,但难以实现),并主张解决浪费且繁琐的包装要求问题(此举值得肯定)。
以下是我对本届新会期已提交的法案草案的概述。与去年相同,我需再次提醒:这些已提交或登记的法案中,多数将无法通过。部分早期提案将被搁置,或被整合进综合性法案(即"圣诞树法案")。每届会期我们通常会看到这样一部大型法案,同时围绕具体议题开展边缘性工作。
SB 66 – 扩大地方大麻销售征税权限
该法案与2021年备受争议且未获通过的HB 2015号和SB 864号法案内容相似。它将城市或县对大麻产品销售征收的最高税率从3%提高至10%。新制度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行业观察人士或许还记得,SB 864法案几年前曾接近通过:它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后,却被众议院税收委员会主席搁置。当时我曾写道:
其中一个因素可能是州政府五月收入预测中包含的额外10亿美元,加上从联邦政府获得的26亿美元。
未来大麻增税提案的走向值得关注,尤其当州财政再度吃紧时。今后,第110号法案将分流大量大麻税收收入。我曾公开表示大麻税可以适当提高,但考虑到客户利益,我希望税率不要上调。
2023年本地大麻税之争即将再掀波澜。参议院第66号法案已在会前提交,势必引发激烈角逐。参见下文众议院第2505号法案。
SB 326 – 非法种植清理责任
该法案要求用于非法大麻制造或生产的不动产所有者,在接到执法部门通知后清理废弃物。SB 326号法案已提交司法委员会审议。据我所知,这是一项相当复杂且具有创新性的法案。我认为其通过的可能性较低。
SB 353 – 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作业
根据某机器人对这些法案的摘要,SB 353号法案"要求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研究大麻"。该法案随后规定,OLCC必须在2024年9月15日前提交包含立法建议的报告。根据我们的经验,OLCC似乎相当繁忙,但政府机构深入了解其监管对象总是有益无害。
SB 354 – 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更多作业
此处情况类似,但该提案要求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研究"非法大麻经营活动",并按相同时间表提交报告。
HB 2015 – 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作业
与SB 353法案相同;仅为众议院提交版本。
HB 2019 – 大麻税转移
该法案要求收入部(DOR)将"特定金额资金……转移至本州各市县及州警账户"。显然,鉴于近期会议通过的额外执法指令,有人认为警方需要更多资金。 更有意思的是,HB 2019号法案试图根据各县"大麻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总量",重新分配资金给全州各县。
抛开政治考量不谈,HB 2019法案几乎必然会产生"财政影响",这意味着它注定要被提交至财政委员会。许多法案在此搁浅消亡;但在我看来,这项法案仍有逆袭的可能。
HB 2020 – 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知己知彼
该提案要求俄勒冈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对"该委员会"进行研究,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提交一份关于自身的报告,其中需包含任何立法建议。
HB 2377 – 俄勒冈酒类控制委员会作业
与SB 345和HB 2015法案相同。此处仅需进行整理。
HB 2505 – 扩大地方大麻销售征税权限
该提案与上述SB 66完全相同,由同两位议员预先提交,仅为众议院版本。
HB 2515 – 运动检测摄像头系统;年龄验证扫描仪;现场儿童
该法案允许持照大麻生产商、批发商、加工商和零售商在其持照场所使用运动检测摄像头系统。同时允许零售许可证持有者部署年龄验证扫描仪,替代对顾客身份证件的实体检查。 (所获取的信息仅限于"核实个人年龄"之目的使用并保留。)最后,该法案可能为照顾农村生产者而增设一项无关条款:若大麻企业经营者子女进入持牌场所时设有"墙体或类似屏障",则允许其进入。
HB 2516 – 小型农场直销
该方案将允许特定持证生产商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完全绕过零售商许可证持有者。生产商须符合OLCC后续定义的"小规模"许可证持有者资格。有意思!
HB 2516法案还包含一项条款,允许持照批发商在贸易展会上向持照零售商销售或转让大麻。
HB 2517 – 雇佣协议豁免
一项利基法案。该法案豁免大麻企业遵守"企业区首聘协议要求"。
HB 3048 – 执法补助金
该法案要求俄勒冈州刑事司法委员会向州警察局、各城市、县及社区组织发放补助金,用于打击非法大麻生产与分销活动。此举更侧重于打击违法行为,而非直接扶持产业。
HB 2931 – 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作业
与SB 345、HB 2015及HB 2377法案内容相同。此处仅需进行文字整理。
HB 2932 – 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作业
与SB 345、HB 2015、HB 2377及HB 2931法案相同。再次强调,需要进行清理工作。
HB 2949 – 地方大麻法规
该法案似乎赋予了各市县在工业大麻生产相关事务上实施"合理监管"的绝对权力。例如,地方政府可限制"种植者生产工业大麻的方式",还可限定种植区域、运营时间等。
这一切似乎毫无必要,尤其是在俄勒冈州本可借机展现领导力的低迷产业背景下。HB 2949法案的立意与上届会议通过的令人遗憾的HB 1564法案如出一辙。该法案允许县委员会在宣布当地进入紧急状态时,要求俄勒冈州农业部拒绝当地大麻种植许可证申请。
HB 3049 – 人类或动物食用大麻产品的标签规定
该法案要求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针对任何含有大麻素且供人类或动物食用的工业大麻商品或产品,建立年度注册制度及标签要求。具体要求包括:产品名称与类型、生产商标识、成分、净重、每份食用量、效力等。若能正确实施,此举似乎是个好主意。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敬请关注Canna Law Blog 动态。我们将持续报道本届立法会议期间的重大进展,并在6月25日会议结束后发布年度总结报告。
与此同时,若想了解俄勒冈州大麻产业的最新动态及整体发展状况,请查阅以下近期文章:
*更新(2023年1月25日)
本文发布后,我注意到参议院第302号法案(SB 302)。该法案在本届会议伊始提出,但其摘要中未出现"大麻"或"大麻草"字样。这是另一项执法法案,规定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不得在未披露房产所有者地址及身份的情况下发放大麻生产许可证。该法案在裸盖菇素许可领域对俄勒冈州卫生局同样适用此标准。 在我为律所撰写的迷幻药物博客中,对该法案的分析如下:
申请人与房东会喜欢这项法案吗?不会,完全不会。房东们不愿向政府提交经公证的文件,这意味着(或进一步意味着)他们协助或教唆违反《联邦管制物质法》的行为。 这便揭示了该法案的源头:其提案者正是前俄勒冈州联邦检察官比利·威廉姆斯。任职期间,威廉姆斯对俄勒冈州大麻项目严加监控,多次召开尴尬的峰会,对药物分流问题表达"重大关切",最终成为唯一撰写"迷你科尔备忘录"的联邦检察官。
这一切最终不过是虚张声势,但威廉姆斯的立场对俄勒冈州大麻立法活动的性质和基调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影响持续至今。事实上,州议会已连续数年持续拨款支持执法部门,试图遏制"无证"大麻活动及其衍生行为。 SB 302法案的核心议题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具体而言,包括无证分销裸盖菇素和大麻、跨州转移等行为;同时可能要求房东对其物业引发的环境问题(化学渗漏、水源转移)承担责任。但愿立法机构能明智地否决这项法案。
需要俄勒冈州大麻法律方面的帮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