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俄勒冈州新大麻法规

2022年11月,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通过并修订了一系列大麻法规,该法规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您可在此处下载修订内容,并通过此处此处此处及此处查阅我们此前对多项修订的报道。随着俄勒冈州新大麻法规的实施,让我们重点梳理该州大麻产业监管规则中的若干重要变更。

业务结构变更

尽管2022年俄勒冈州大麻消费销售相对低迷,该州大麻行业的并购活动仍保持稳健步伐。我们的并购团队持续深度参与多项重大交易。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的新规调整将影响大麻企业的收购与出售方式。

  1. 关于变更事项提交通知及获取批准的规则已从OAR 845-025-1160条款移至845-025-1165条款。
  2. 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增人员或拟成为"申请人"者的通知要求保持不变。持证人必须在实施任何业务结构变更前,向委员会提交通知表格。
  3. 自2023年4月1日起,持证人增减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的人员须事先获得批准。若审批决定仍未作出,持证人将在五天后自动获得有条件批准。此项修订对大麻企业买卖双方过去几年的操作方式构成重大改变。 我们的观点(利弊分析)详见此处。(注:该链接涉及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在提案中加入"五天后"有条件批准条款前的草案;但我们指出的其他若干问题仍保留在最终通过的规则中)。

违规分类

俄勒冈州大麻产业的违规行为依据违规"类别"进行判定,分为第一类至第五类。多年来,许多规定并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具体类别。为提高透明度,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现已为每项规定指定了违规类别。

俄勒冈州酒类管制委员会(OLCC)还修订了一项规则(OAR 845-025-8590),该规则列明了可能加重或减轻特定违规行为默认处罚的因素。当持证人已违反或可能违反某项规则,且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OLCC发出指控文件时,必须充分了解这些修订内容。

产品召回

俄勒冈州酒类与博彩委员会(OLCC)对《俄勒冈行政规则》第845-025-57690条进行了多项修订,旨在更具体地指导持证人执行大麻产品召回的报告、执行及管理流程。正如OLCC在近期公告中所阐述:

持照人可对可能威胁公共健康与安全、违反行政法规或出于质量保证目的的大麻产品实施召回。持照人应在启动召回后24小时内向俄勒冈州酒类控制委员会(OLCC)报告召回事宜。 召回期间,实施召回的持证人须将问题通知库存中存在相关产品的持证人;同时应向受影响持证人提供后续处理方案,包括将产品隔离以阻止进一步分销或零售的具体措施,例如退回制造商、销毁产品或其他处置方式。

新规明确了若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召回通知中应包含哪些信息,以帮助受影响的持证人在报告召回时收集数据和详细信息?

  • 持证人应向持有召回产品的企业报告哪些信息;

  • 在召回通知发布后48小时内,受影响的零售许可证持有人应通知消费者有关召回事宜;

  • 实施产品召回的被许可方应持续与持有召回产品的其他被许可方保持联系,以确保对方已收到召回通知并遵循相应的召回响应措施。

总之

敬请关注关于俄勒冈州新大麻法规及其对当地产业影响的后续讨论。在此期间,您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修订版文件,其中详细标注了俄勒冈州大麻管理法规的各项变更。最后,若需了解多数变更的概览,请参阅:俄勒冈州拟议大麻法规:利弊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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