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冈州法定逆权法

俄勒冈州逆时效法

这是关于俄勒冈州敌意占有法的三部曲系列的第三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您因敌意占有而可能丧失部分或全部财产的风险;第二部分探讨了俄勒冈州普通法下的敌意占有;第三部分则聚焦于俄勒冈州成文法中的敌意占有法规。

逆时效取得权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原则,可追溯至数个世纪前,现已编纂于俄勒冈州法规之中。根据这些法律,当事人经法庭审理证明其主张后,即可获得不动产的财产权或所有权。

该法理虽源于俄勒冈州的普通法,但1990年1月1日之后确权的任何敌意占有主张,均须遵循法定要求。尽管普通法与法定框架下需证明的要素相似,但后者包含必须满足的额外要求。

法定取得时效

俄勒冈州法律规定,199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逆权占有主张,必须在法庭上证明满足以下要求:

1.该人(及前任所有者,如适用)始终实际占有该财产。若某人对财产的使用方式"符合同类土地所有者的使用习惯,且考虑到该土地的适用用途",则可证明其对财产具有"实际使用"要素。Allison v. Shepherd案,285 Or 447, 452, 591 P2d 735 (1979)。

2.该占有已:

a. 公然且众所周知。若占有行为“具有使财产所有者能够知悉该占有行为及其主张的性质”,则满足公然且众所周知的占有要件霍夫曼诉弗里曼土地与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案案,329 Or 554, 560, 994 P2d 106 (1999)。

b. 排他性。通过证明索赔人具有排他性所有权特征的占有行为,即可满足排他性占有的必要要素。 塞蒂克诉罗伯茨案案,171 Or 121, 130, 136 P2d 248 (1943)。法院采用的判断标准是财产所有者会行使的排他程度,这表明其占有属于体现所有者使用权的类型。

c. 敌意占有。当“主张人占有财产时意图成为其所有者,且不从属于真正所有者”时,即满足敌意占有的必要要件。 Schoeller诉Kulawiak案案,118 Or App 524, 529, 848 P2d619,上诉驳回,317 Or 272 (1993)。

d. 持续性。若财产使用持续不断且非间歇性,则满足持续占有这一必要要件。 霍夫曼诉弗里曼土地与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案案,329 Or 554, 560, 994 P2d 106, 110 (1999)。需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持续时间多长,经许可的使用均不构成敌意占有,不能作为敌意占有的依据。" 赖斯诉斯泰克尔案案,59 Or App 675, 686, 652 P2d 364, 371 (1982),上诉驳回,294 Or 212 (1982)。

e.该人持有该物至少十年。若其权利前任亦满足上述要素,其持有时间可与现任持有人的时间合并计算,以满足法定十年要求。

f.当主张敌意占有者或其权利前任首次占有该财产时,该占有者须对自身确系该财产实际所有权人持有“诚实信念”。所谓持有所有权的诚实信念这一必要要素,“指对实际所有权的善意信念,且不伴随任何关于该土地可能实际属于邻近土地所有者的自觉认知” Stone诉CCXL有限责任公司案案,318 Or App 107, 116, 506 P3d 1167, 1174 (2022)。

g.该诚实信念在整个10年的法定归属期内持续存在。

h.当事人对其诚实信念具有客观依据。该要素相对不言自明,但若邻居曾告知当事人该土地存在争议,则可视为当事人缺乏支持其诚实信念的客观依据的典型例证。 Stone诉CCXL有限责任公司案案,318 Or App 107, 116, 506 P3d 1167, 1174 (2022)。

i.该人的诚实信念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

最后,要在法庭上胜诉,原告必须通过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法定要素,这是民事案件中的最高证明标准。这意味着证据必须使每个要素的真实性具有压倒性的可能性。

理解俄勒冈州法定敌意占有制度的复杂性,对财产所有者和主张财产权益者都至关重要。若您正面临敌意占有问题,务必咨询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他们能为您解析法律的复杂性,并协助保护您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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