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许正是我们所需的大麻质量保证英雄
多年来,我们多次指出联邦机构选择性忽视大麻在联邦层面非法的现象。这种情况的发生频率远超你的想象——具体取决于议题性质(例如参见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的案例)。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有家机构从未对州合法大麻采取过任何行动——尽管它正对CBD展开更深入的审查——那就是
多年来,我们多次指出联邦机构选择性忽视大麻在联邦层面非法的现象。这种情况的发生频率远超你的想象——具体取决于议题性质(例如参见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的案例)。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有家机构从未对州合法大麻采取过任何行动——尽管它正对CBD展开更深入的审查——那就是
2018年《农业法案》将大麻从《管制物质法》中移除,但并未影响或修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该法案颁布大麻相关法规和指南的权限。FDA监管着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医疗和消费品。
这是两部分系列文章的第二篇。第一篇可在此处查阅。上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向白宫提交了大麻二酚(CBD)执法政策。我们尚未获得该文件文本,但预计其将对大麻提取的CBD(工业大麻)产生重大影响。
这是两部分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上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向白宫提交了大麻二酚(CBD)执法政策。我们尚未获得该文件的文本,但预计它将对大麻提取的CBD(工业大麻CBD)产品产生重大影响。鉴于此,
7月21日(星期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了关于大麻类药物研发与生产相关临床研究的指导草案。自2018年12月工业大麻合法化以来,该领域备受关注。尽管该指导文件不涵盖其他FDA监管产品(如添加工业大麻提取CBD成分的食品及膳食补充剂),但仍为大麻类药物研发提供了重要指引。
7月8日周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关于CBD市场的报告。去年,国会通过拨款法案要求FDA就大麻提取的CBD进行报告。您可在本文末尾查阅《大麻时刻》的报道链接,该报道同时提供了报告的概述。
《2018年农业改进法案》(即2018年农业法案)通过将大麻及其衍生物从《管制物质法案》(CSA)中定义的大麻范畴中移除,并为大麻种植提供详细框架,从而实现了大麻合法化。该法案赋予美国农业部(USDA)对大麻的监管权限。
律师们习惯于推销服务。过去一年半以来,我们同时也在销售一款产品——这份产品是经过详尽调研并持续更新的50州大麻CBD法规调查报告。该报告按类别细分:可食用、可吸食及化妆品类CBD产品。在深入探讨如何...之前
随着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蔓延,大麻二酚(CBD)的在线销售量激增,其中包括源自大麻的CBD产品。令人遗憾的是,在当前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少数CBD企业正利用人们对病毒传播的恐惧与焦虑,宣称CBD能够治疗甚至治愈新冠肺炎。
我们为众多客户(尤其是CBD和护肤品领域的客户)提供咨询,指导他们如何应对适用于产品营销和标签的复杂州级及联邦法规。该行业客户持续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