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大麻业务:持续申报至关重要

我曾协助数百家大麻企业完成买卖与投资,并为更多企业提供代理服务。工作中偶尔会遇到公共记录与报告不一致的情况,这使得我的工作难度倍增。

大麻企业应竭力保持三类公开报告(或披露)记录的高度一致性:1)向州务卿提交的所有权记录;2)向州及地方大麻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权记录;3)向税务机关提交的所有权记录。公司内部记录(如经营协议或股票登记簿)也应与向政府机构披露的信息保持一致。

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大麻企业向外界传播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当这些企业需要出售业务或资产、引入投资,或是办理开设银行账户等常规事务时,信息矛盾往往会引发严重问题。

州务卿处存的产权记录

企业在州级层面注册成立,通常需提交公司章程(适用于公司)或组织章程(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州对公司所有权和管理层的披露要求比其他州更为严格。

通常而言,当我负责文件申报时,我们会尽可能少披露信息。然而,人们往往采取相反的做法。这本身未必有错,但必须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同时,当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更新,而不能等到企业下次续期申报时才处理。

向州大麻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权记录

我们经常在此遇到问题。或许业主不愿公开某位拥有问题记录的人士对大麻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或许业主不愿公开与该企业存在关联;又或许有人离职后,无人负责向监管机构更新信息。

根据我们的经验,监管机构与银行家一样,通常会将申请材料与其他公开备案文件进行交叉核查。具体而言,他们会参照前述州务卿登记处进行比对。解释不一致之处绝非易事,某些情况下甚至根本无法解释。最佳做法是在所有事项理顺后再申请执照。取得执照后,必须及时披露必要的变更信息。

税务机关的产权登记记录

此类申报不属于上述两种类型。通常情况下(存在例外),除非获得授权,美国国税局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企业的税务信息。但作为合伙企业纳税的有限责任公司或S型公司,仍需为每位成员准备K-1或1120-S表格。而普通公司则直接在其1120表格中列明高管及董事名单。

例如,若某成员收到K-1表格,但该成员未按规定向州大麻监管机构申报,则可能在销售或其他交易中引发问题。最佳实践是确保税务申报与其他监管提交材料以及公司内部协议保持一致。

收尾

希望贵公司的大麻业务在公共报告和内部文件方面都井然有序。若未达标,最好在关键事件发生前及提交新文件前及时整改。不准确的申报虽有时能推进流程,但往往会在后续环节增添重重复杂性。

若您对贵公司处理申报文件或其他文书的方式存有疑虑,请随时联系我们。处理此类问题的最佳时机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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