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美国缉毒局(以下简称“DEA”)发布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以下简称“该规则”),其中部分内容指出,在加工过程中的大麻提取物,只要其四氢大麻酚(THC)浓度(按干重计)超过0.3%,在任何阶段均应被视为第一类受控物质。 “任何时刻”甚至包括加工阶段中短暂的瞬间,也包括为使成品的四氢大麻酚(THC)含量恢复至法定合规水平的情况。
针对这一威胁,近2,500名大麻产业相关方已通过联邦公共案卷提交意见,表达了对该规则的反对。但其中一些人将反对行动更进一步,对美国缉毒局(DEA)提起了诉讼。 9月18日星期五,大麻产业协会(“HIA”)和南卡罗来纳州的大麻CBD制造商RE Botanicals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提交了针对美国缉毒局及其代理局长蒂莫西·谢伊的诉状。
请愿人声称,该规则因超出美国缉毒局(DEA)的职权范围且违反了《2018年农业改进法案》(以下简称“2018年农业法案”),因此属于非法。 具体而言,该规则与《2018年农业法案》的明确措辞和立法意图相悖。该法案已将大麻、其衍生物、提取物及大麻素合法化,使其能够作为农产品受到监管,因此不属于美国缉毒局(DEA)的管辖范围。
此外,HIA和RE Botanicals认为,美国缉毒局(DEA)在颁布该规则时未遵守《行政程序法》(以下简称“APA”)规定的行政程序。 事实上,谢伊先生在该规则生效前,既未向公众发布通知,也未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便直接实施了该规则。相反,该规则规定其内容“仅是将DEA的法规与已生效的《受控物质法》的法定修正案相一致,并未在法规中增加额外要求。”(强调部分由笔者添加)。
尽管该规定明确表明美国缉毒局(DEA)正在越权,并试图对合法的大麻活动进行非法干预,但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是否会采纳请愿人的论点,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大麻行业决心捍卫国会于2018年颁布《农业法案》时确立的合法大麻生产。
自《2018年农业法案》颁布以来,大麻产业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不得不持续应对各州及联邦层面的阻碍,并克服了其他任何合法行业从未遭遇过的障碍。然而,该行业的坚韧不拔,加之此次诉讼——这是该行业针对各州及联邦监管机构提起的数起诉讼之一——应当让美国缉毒局(DEA)三思而行,因为该行业已明确表明,DEA不能完全无视大麻的合法性。
如果您希望支持该行业在此项工作中的努力,请务必在10月20日前向美国缉毒局(DEA)提交您的意见。此外,请联系您的议员,向他们表明国会亟需澄清该规则所涉及的核心监管漏洞。按目前的规定,该规则有可能摧毁或严重损害大麻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