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对美国大麻二酚(CBD)产业而言可谓跌宕起伏。 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明确表示CBD在许多消费品中属于非法成分以来,该行业就一直面临着诸多关于其可为与不可为的疑问。更雪上加霜的是,许多州出台的法律法规与FDA的立场存在差异、更为复杂,甚至相互矛盾。至少可以说,情况相当复杂。
对于可吸食的CBD产品而言,其发展之路尤为艰难。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关于CBD的初步立场并未涉及可吸食产品,正如我们几年前以及去年 所指出的 那样,FDA似乎并不打算明确对可吸食产品进行监管。
尽管如此,许多州还是决定禁止可吸食的大麻,甚至禁止CBD电子烟等可吸食产品。例如,去年,爱荷华州将销售可吸食大麻产品定为严重违法行为。另一个例子是,去年,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印第安纳州对可吸食大麻的禁令。
此外,在过去几年的电子烟危机期间,许多州和市开始提出甚至通过了限制调味电子烟产品的法律。虽然其中许多举措仅限于含尼古丁的产品,但并非全部如此,这在某些情况下进一步限制了CBD电子烟的销售方式。
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态发展,使可吸食大麻产业面临更大的风险。 首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向CBD产品销售商发出了警告信,其中包括一家可吸入产品的销售商。虽然公平地说,该产品并非可吸食产品,但FDA曾在2019年向CBD电子烟销售商发出过警告信。因此,尽管该机构在其政策文件中尚未对可吸食CBD采取最明确的立场,但它已对可吸入产品的销售商采取了行动,且这一趋势似乎还将持续。
此外,新年前不久签署的最新联邦拨款法案中包含了一些条款,这些条款严格限制了CBD电子烟产品甚至其组件的邮寄方式。关于这些变化的简明概述,请参阅这篇文章。对于未能遵守这些新规定的企业,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和法律责任。这对CBD电子烟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变化。
鉴于过去几年在可吸食型CBD产品的执法和监管方面呈现的趋势,我们完全有理由预计这一趋势将在未来几年持续下去。毫无疑问,将有更多州继续实施禁令或限制措施,而且联邦政府几乎肯定会设置更多障碍。如需了解最新动态,请持续关注Canna Law Blo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