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Leafly Holdings, Inc.("Leafly")等机构向纽约州大麻管理局("OCM")及纽约州大麻管制委员会("大麻管制委员会")提起新的诉讼。
诉讼
本法律程序涉及对大麻管制委员会通过的某些法规提出的第一修正案及其他性质的质疑。这些被称为第2023-32号决议的法规,在修订版成人用大麻法规第123和124部分中引入了新规定,大幅限制了纽约州大麻销售点及消费者使用第三方大麻产品信息聚合网站的能力。 请愿方包括Leafly、Stage One Cannabis有限责任公司("Stage One药房")及罗莎娜·圣约翰,他们以该法规具有任意性、反复无常性且违反美国宪法及纽约州宪法为由,要求宣告其无效。同时请求在诉讼程序终结前暂停执行该法规。
被质疑的具体条款是:
- 第三方营销禁令(《纽约市法规汇编》第9卷第123.10(g)(21)条及第124.5(a)条),该禁令限制第三方网站开展特定类型的营销活动。
- 定价禁令(《纽约市法规汇编》第9卷第124.1(b)(5)(ii)条)对定价信息施加了限制。
- 第三方订单禁令(《纽约市法规汇编》第9卷第123.10(g)(23)条),该禁令限制了通过第三方网站下单的能力。
- 第三方全持证人公示要求(《纽约州法规汇编》第9卷第124.1(b)(2)条),该规定要求第三方网站公示所有大麻持证人信息。
- 第三方分销商登记要求(《纽约州法规汇编》第9卷第124.1(c)(1)-(2)条),该条款强制要求登记第三方分销商。
论点
请愿人主张,第三方营销禁令与定价禁令通过限制合法商业言论,侵犯了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纽约州宪法第一条第8款保护的言论自由权。他们同时指称,所有被质疑的法规均属武断且反复无常,因其或与纽约州大麻法相冲突,或缺乏合理依据,或超出大麻管制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原告们想要什么
此外,请愿人要求暂时中止执行这些规定,声称他们很可能在法律挑战中胜诉,且因宪法权利受侵犯及潜在商业损失而面临无法弥补的损害。他们主张维持现状最符合司法公正,并敦促法院以这些规定具有任意性、反复无常、不合逻辑且违宪为由宣告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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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第一修正案诉讼只是该计划中最新的一起诉讼,遗憾的是,该计划此前已出现多次失误和延误。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同时等待大麻管制委员会对若干基本问题作出解释——这些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合理解释。敬请关注我们对纽约相关报道的后续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