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与大麻:新联邦指导方针发布!

上周,美国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针对服务于大麻产业的联邦特许信用合作社发布了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Harris Sliwoski 事务所全体同仁对《指导意见》的发布Harris Sliwoski :去年秋季,NCUA 聘请我们为该项目的政府工作提供咨询,而且我们一直以来都在为信用合作社客户提供大麻业务相关服务。

该指南采用便于理解的问答形式编排:内容包含澄清说明与保障条款,并无实质性新规。本质上,该指南仅具"建议性质,未对信用合作社提出新的期望或要求"。核心争议在于大麻企业银行业务可能对信用合作社履行《银行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即反洗钱法律授权)所规定义务的影响。

不过在探讨几个关键问题之前,先了解一些背景情况或许会有帮助。

首先,了解美国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的职能至关重要。作为独立的联邦机构,NCUA负责联邦信用合作社的设立许可与监管工作。该机构还通过国家信用合作社股份保险基金(NCUSIF),为所有联邦信用合作社存款人(以及多数州立信用合作社存款人)提供存款保险。许多人听说过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该机构为银行客户提供存款保险服务,而NCUA正是其姊妹机构。

其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美国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并非行业协会或倡导组织。全美信用合作社协会(CUNA)才是为州立及联邦特许信用合作社提供此类服务的机构。CUNA历来积极倡导大麻金融改革,但该协会本身无权对信用合作社进行特许或监管。因此,联邦特许信用合作社应向NCUA而非CUNA寻求大麻金融业务指导(州特许信用合作社则应咨询各自所在州的金融服务部门)。

关于该指南本身,共包含17个问答——信用合作社应仔细审阅每个问题——但我将将其分解为几个关键概念。

知晓法律

这对大麻银行业务至关重要,尤其在法律持续演变的背景下。尽管信用合作社无需就普通大麻客户交易提交可疑活动报告(SARs),但它们必须及时跟进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以及相关州和部落计划的最新动态。

该指南并未将大麻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如种植者、加工商、外用产品或食用产品生产商)以判定其经营是否合法;相反,指南鼓励信用合作社就此类分析"咨询合格法律顾问及相关联邦与州政府机构"。评估特定大麻企业是否"合法经营"将成为信用合作社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领域之一,而制定相关政策将成为每个董事会的重要任务。

了解大麻产业

该指南还提及需要建立"大麻相关账户的尽职调查程序"。 多数金融服务律师会指出,这首先需落实"了解你的客户"(KYC)制度——即通过强制性流程持续识别、验证并定期确认客户身份。KYC流程旨在落实反洗钱要求并防范非法活动。在大麻金融领域,KYC尤为关键,因为许多经营者将试图通过大麻金融生态系统洗白灰色及黑色市场的大麻资金。

除KYC外,该指南还阐述了基本尽职调查基准(例如州许可信息、保留大麻种植土地信息等),并指出业务尽职调查的性质和范围将因信用合作社所提供服务的类型而异。例如,开设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调查与承保设备贷款所需的调查存在差异。

广泛服务授权

该指导方针的核心要义在于,大麻相关企业可与其他农业企业同等对待,同时需特别考量该行业高度监管的特性。这意味着信用合作社可在自身监控与尽职调查要求框架内,为大麻企业提供全套产品与服务。

这是否意味着大麻企业将为信用合作社服务支付比其他农业企业更高的费用?是的。我们预计大麻行业的费用最终将稳定在大麻企业支付的信用合作社服务费用与其他农民支付的费用之间。

指导持续进行中

该指引并非美国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首次发布,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其他联邦机构也已就工业大麻银行业务发布指导意见,并将随着法律和行业的发展持续更新(参见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货币监理署等机构联合发布的声明)。

总体而言,大麻金融业务对信用合作社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市场机遇。但大麻不同于玉米、小麦或甜菜,希望涉足该领域的信用合作社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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