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将就大麻与医用大麻法案展开辩论

哥斯达黎加立法者即将重新启动关于大麻及医用大麻合法化法案(文件编号21.388)的辩论。该法案去年11月已获立法议会环境委员会通过,但提交全体会议审议的进程一直被推迟。

该法案的起草人是独立议员佐伊拉·罗莎·沃利奥,既是农学家又是律师,在推动大麻合法化过程中同时运用了经济与健康双重论据。除确保哥斯达黎加民众获得大麻治疗途径外,发展大麻产业被视为潜在的经济增长引擎,有望为政府带来更多税收收入。

根据拟议法律,大麻被定义为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1%的植物。该法案将治疗用途(uso terapéutico)与医疗用途(uso médico)产品区分开来。这颇具深意,因为"治疗用大麻"(cannabis terapéutico)与"医用大麻"(cannabis medicinal)这两个术语有时会被互换使用。 然而根据法案定义,治疗用途指无需医疗监督或授权即可使用的场景,而医疗用途则必须在医疗监督下使用。尽管存在此区分,除第13.2条(仅允许持证手工生产治疗用途产品)外,法案全文仍将两者术语并列使用。

该法案对大麻种植未设定任何超出常规农业活动要求的许可条件。 至于医用大麻,种植者须向农业畜牧部申请许可证。而成品生产商则需向卫生部获取许可。该法案未涉及外国主体的许可问题。鉴于围绕该提案的讨论以及哥斯达黎加经济整体开放的态势,此项遗漏很可能表明政府有意允许外国资本参与新兴的大麻产业。

根据该法案规定,医疗大麻患者的资格认定将由其主治医生决定。患者将被允许自行种植大麻。

新法案将对医用大麻(但不包括工业大麻)交易征收1%的税款。若该法案获得通过,行政部门将有六个月时间颁布相关法规。

总体而言,该法案似乎在政府希望通过大麻合法化获得预算收益与给予行业自主发展空间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对工业大麻的监管负担减轻值得称赞,也是明智的调整。

鉴于哥斯达黎加成功吸引了外国企业的投资,尤其是电子和医疗设备制造商的投资,该国大麻产业的前景值得期待——前提是立法议会能通过相关法案使其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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