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罗拉多州新出台的大麻法规预示着全面的州级监管浪潮或将到来

尽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为大麻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分销开辟法律途径方面持续拖延,各州监管机构正积极应对这个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并针对这些产品制定出日益精细化且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包括俄勒冈州 和科罗拉多州在内的多个州,在2014年《农业法案》颁布后,于2015年率先制定了大麻监管条例。尽管当时这些条例相当全面,但随着市场上涌现出种类繁多的产品类别,其监管范围很快变得过于宽泛而难以有效管控。为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州不得不频繁修订条例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步伐。

今年早些时候,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通过了一套新规,该法规近期正式生效(标签要求及部分检测要求已于7月1日实施),现已成为全美最全面的监管框架之一。

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新颁布的诸多法规,针对的是对行业至关重要却尚未得到州监管机构——乃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关注的问题。部分问题概述如下:

命名法

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法规允许销售大麻衍生食品、膳食补充剂及化妆品,前提是这些产品所含成分源自"批准来源"。 "批准来源"一词不仅涵盖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注册的制造商和批发商,还包括来自其他州及国家的跨州产品——这些地区对相关产品实施监管以确保其人类食用安全性。通过采用"批准来源"的宽泛定义,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承认该州销售的许多大麻衍生产品来自其他管辖区,并意识到有必要对这些产品实施监管(即使是部分监管)。

该法规还对"广谱"、"大麻素"、"全谱"、"工业大麻提取物"和"未加工工业大麻产品"等术语进行了定义,表明有必要明确识别并区分当前美国市场上种类繁多的含大麻成分产品,同时根据各类产品的具体特性和复杂性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加工与制造

州内制造商和加工商必须向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注册,并须符合特定生产要求,例如根据联邦法律制定详尽的书面召回计划。

测试

除检测产品中四氢大麻酚(THC)的合规含量及总THC含量外,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要求自8月1日起,在本州生产的大麻制品必须接受超过100种农药、微生物、重金属及残留溶剂的检测,以确保其符合人类食用安全标准。

标签

新规要求产品标签须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规定的一般标签要求,包括标注食品和膳食补充剂中的过敏原,并在必要时添加警示语以防范化妆品可能引发的健康风险。随着新规的实施,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还针对其监管的各类产品——食品膳食 补充剂和化妆品——发布了极为详尽的标签指南。

其他值得注意的标签要求包括:(1) 将每种分离大麻素标识为成分,并注明其浓度(以毫克为单位);(2) 列明每份产品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及成品包装中的总四氢大麻酚含量;(3) 采用编码或编号系统标注生产及包装日期与地点,以便在召回时能轻松追溯产品来源。

运输

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还规定了运输要求,要求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大麻产品必须采用能防止掺假、过敏原交叉接触、环境污染及其他危害的包装和运输方式。

若您关注本博客,或许已注意到科罗拉多州公共卫生与环境部(CDPHE)的法规与纽约州卫生部2020年10月发布的拟议法规高度相似。当时我们曾将该法规描述为迄今为止"最全面"的法规体系。您可通过此处 和此处 链接阅读更多相关信息。

这些新出台的法规和拟议法规表明,各州监管机构正在预判即将出台的联邦法规,并主动将其要求与联邦法律已实施的规定保持一致。

此外,通过采用高标准检测规范,并强制要求产品标签和营销活动提高透明度与准确性,各州监管机构正助力该行业实现合法化,增强消费者信心,并拓展这一充满前景的市场。如今我们所能期盼的,是这些州的领导力能激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最终履行其行政职能,使该行业得以顺势发展并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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