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大麻管制,而非重新分类:第二部分
上周,我撰写了一篇题为《取消大麻管制,而非重新分级》的文章。该文发表之际,恰逢乔·拜登总统宣布联邦政府正考虑调整大麻的联邦管制级别。正如我所指出的,将大麻重新分级至第二类或更低级别实属不智之举,因为这将使大麻受制于美国缉毒局的监管。
上周,我撰写了一篇题为《取消大麻管制,而非重新分级》的文章。该文发表之际,恰逢乔·拜登总统宣布联邦政府正考虑调整大麻的联邦管制级别。正如我所指出的,将大麻重新分级至第二类或更低级别实属不智之举,因为这将使大麻受制于美国缉毒局的监管。
近期,众多客户就大麻支付计划及加州税务与费用管理局("CDTFA")相关问题向我们咨询。回想起来,加州曾有过这样一段时期(距今并不久远),某些大麻企业因认为税率过高而威胁拒缴税款。
洛杉矶县商业大麻终于将在2023年合法化。我们在此报道了关于洛杉矶县商业大麻法规的最新消息。这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洛杉矶县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县,拥有超过900万居民。该县计划于2023年在其辖区内允许以下类型的企业运营:
加州大麻税减免政策意义重大,且确有其事。当前关键在于加州税务与费用管理局(CDTFA)将如何解读第195号议会法案。正如我此前在博客中所述,加州终于为大麻许可证持有者(主要惠及种植者)实施了适度的大麻税减免。
新大麻企业面临的最重要决策之一便是选择何种企业实体形式。事实上,企业最先考虑的问题往往是:对大麻业务而言,合适的实体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其他类型?与其他法律分析基本相同的是,
我们与众多大型大麻企业合作,也服务于许多小型企业。吹捧大企业固然有趣,但我对小企业怀有特殊偏爱。归根结底,我真心享受与小企业打交道的乐趣。我喜欢审阅那些经营规范的私营公司财务报表——它们的年营业额或许只有500万美元,
纽约州在2022年预算中悄然为大麻企业争取到一项相当重大的税收减免。该税收法案包含针对大麻相关业务支出的州税扣除条款,而这些支出目前因联邦税法第280E条规定无法抵扣。我们已在其他"大麻友好"州看到类似策略,这无疑是值得欢迎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