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和迷幻药:越来越近了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写了几篇关于SB-519的文章,这是加州参议员斯科特-维纳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一项法案,旨在将一系列迷幻药--从迷幻药到氯胺酮到LSD--非刑事化(你可以在这里、这里和这里阅读这些文章)。SB-519法案已经通过了加州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写了几篇关于SB-519的文章,这是加州参议员斯科特-维纳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一项法案,旨在将一系列迷幻药--从迷幻药到氯胺酮到LSD--非刑事化(你可以在这里、这里和这里阅读这些文章)。SB-519法案已经通过了加州
本周,纽森州长在改革加州(相当折磨人的)大麻许可计划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他签署了第141号议会法案,该法案总体上将所有大麻许可和监督合并到大麻管制部("DCC")。我们认为,在加州将所有的许可和管理监督集中到一个单一的机构是一种
在我们一直密切关注的一个案件中,加州地区法院法官最近驳回了大麻公司Capna Intellectual提出的动议。该动议试图驳回烟草巨头ITG品牌公司对其 "KOOL "品牌的淡化索赔。ITG的品牌使用 "KOOL OO",而Capna的品牌使用 "BLOOM OO"。作为复习,在2020年12月,ITG曾
对于一个率先推出医用大麻并较早采用娱乐性大麻的州(这里的大麻只定义为大麻,而不是大麻),当涉及到合理的大麻衍生的CBD政策时,加州是联盟中最糟糕的州之一。因此,绝对没有人应该感到惊讶,在立法中,旨在
很难相信,自64号提案通过以来,已经过去了五年,该提案使加州21岁及以上成年人的大麻分销和销售合法化。像所有 "对大麻友好 "的州一样,加州在启动许可框架方面遇到了问题和时间上的延误。当然,这是
每一个想要在加州获得大麻执照的企业都需要购买或租赁房产,因为执照是与房产挂钩的。鉴于获得执照或成功经营的不确定性,以及有时资本的限制,大麻企业通常选择租赁而不是购买。作为许可程序的一部分,州和地方机构
如果你在过去几年里一直在阅读我们的博客,你就会知道,在过去几年里,加州对大麻衍生的CBD采取了相当荒谬的立场。虽然该州带头将大麻合法化(在加州,"大麻 "在法律上只被定义为大麻,而不是麻),但该州就是无法得到
几乎在任何涉及大麻公司合并、大麻公司收购或大麻房地产销售的交易中,以及在许多涉及大麻公司资产销售的情况下,各方都可能在购买协议中遇到一个叫做 "成交 "的概念。结案不一定是买卖情况所特有的
加利福尼亚州的大麻制度被设定为将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点都分成不同的许可证类型:种植、制造、分销、测试和零售,仅举几例。除了少数垂直整合的公司外,几乎所有的大麻企业都必须依靠供应链上的其他公司,才能将产品从农场运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