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华盛顿州的选民通过了第502号公民倡议(“I-502”),批准在华盛顿州境内生产、加工和零售娱乐用大麻。随后,华盛顿州制定了一套监管框架,规定由后来成立的华盛顿州酒类与大麻管理局(“LCB”)负责监管娱乐用大麻生产、加工和零售的合法化事宜。
华盛顿州对医用大麻的不公平征税
华盛顿州酒类控制局(LCB)负责审查、批准、监管和监督该州的大麻许可证。该局还负责管理并征收与州内大麻浓缩物、可使用大麻及大麻衍生产品零售销售相关的消费税。 华盛顿州的大麻销售目前除需缴纳州及地方的一般销售税和使用税外,还需按37%的税率缴纳消费税。符合资格的患者和供应商在销售符合卫生部(“DOH”)规定的大麻产品时,可免除一般销售税和地方销售税及使用税,但此前一直需缴纳37%的消费税,这一情况直至目前才有所改变。
HB 1453 旨在减轻医疗大麻患者和供应商所承受的不公平税负
2024年3月6日,华盛顿州参议院通过了HB 1453号法案,该法案将为医疗大麻患者和指定供应商提供37%消费税的豁免。该法案目前正等待签署和行政审批,以正式生效。HB 1453号法案最初于2023年提出,旨在将现行针对一般销售税和使用税的医疗豁免与大麻销售的37%消费税规定相协调。
当医疗大麻患者和提供者被不公平地与娱乐用大麻消费者一样征税时,他们将面临沉重的经济负担。
首先,医用大麻并非娱乐品或奢侈品,而是对许多饱受慢性疼痛、癫痫、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及其他疾病困扰的人而言的必需品。医用大麻往往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手段,能让他们正常生活并改善生活质量。医用大麻患者和供应商本就必须克服诸多监管障碍以符合酒类管制局(LCB)和卫生部(DOH)的规定,而额外征税只会加剧这种困难。 医用大麻患者和供应商在获取药物时需遵循严格的规则和指南,而娱乐用大麻用户和供应商则无需遵守这些规定,因此进一步惩罚医用大麻患者和供应商是不公正的。
医用大麻本身价格昂贵,且不在保险或公共卫生计划的覆盖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再征收针对娱乐用大麻销售的税款,将使许多本已经济拮据的患者更难以负担。这可能会迫使他们减少用药剂量,转而使用价格较低但疗效较差的产品,甚至转向娱乐用大麻市场——该市场并不遵循卫生部(DOH)的相同要求和合规标准。 将医用大麻患者与娱乐用消费者一视同仁地征税,是一种损害其健康与福祉的歧视行为。此举也违背了“减害”原则——该原则正是医用大麻合法化政策的重要基础之一。
将医用大麻认定为必需药品
华盛顿州的立法者终于承认,医用大麻应被视为药品而非商品,因此除现行免征州级和地方销售税及使用税的政策外,还将免征37%的消费税。 HB 1453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在减轻患者和供应商不公正的经济负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如果该法案获得州长杰伊·英斯利签署生效,HB 1453将在本届立法会议休会后九十(90)天内生效,并为医用大麻患者和供应商提供亟需的药品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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