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选民将就是否应将娱乐性大麻合法化进行表决
2024年4月1日,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批准了一项将成人用大麻合法化的公投提案。由格罗斯汉斯大法官撰写的5比2裁决意见书,终结了多年来司法层面的吹毛求疵——正是这种纠缠曾导致先前合法化提案屡遭搁浅。佛罗里达州选民终于将有机会就娱乐用大麻是否应在阳光之州合法化发表意见。
正如格罗斯汉斯法官所阐释的,法院的职责仅限于评估"该修正案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单一议题要求,选票摘要是否达到法定清晰度标准,以及该修正案是否在联邦宪法层面存在表面无效性"。关于第一项考量,法院认定该倡议的各项内容"具有自然且合乎逻辑的关联性",因此满足单一议题要求。
法院随后转向了公投提案摘要,该摘要必须使用"清晰且无歧义的语言"。根据摘要所述,拟议的修正案"允许 医疗大麻治疗中心,以及 其他州许可实体”(强调部分由笔者添加)销售大麻。倡议反对者认为此表述具有误导性,因其暗示"其他州许可实体"将立即获准销售大麻,而实际这些实体需先完成许可审批。法院驳回该主张,指出"对'允许'一词最自然的解读表明,其他实体将被准许进入市场, 需经州政府许可程序”(强调部分由笔者添加)。
最后,法院转向一项近期修正案,该修正案要求法院审议"拟议修正案是否在表面上违反美国宪法"。 法院认为:"要使表面挑战成立,我们必须认定该法律在所有适用情形下均违宪"(原文强调)。法院拒绝作出如此"广泛认定",并指出"详细分析该修正案条款与联邦法律的潜在冲突,远非佛罗里达州宪法框架下本次咨询程序的核心目的"。
法院在本案(及近期类似案件)中的裁决无疑有助于完善该州关于选票倡议的司法判例——尽管人们不禁要问,未来那些远比大麻争议性小的倡议是否也会让法官们如此头疼。 然而眼下,随着佛罗里达州为选举日紧锣密鼓筹备,宪法问题暂可退居次席。尽管将倡议案列入选票对支持者而言绝非易事——司法历史已充分证明——但真正的考验在于选票角逐。该修正案需获得60%选票方能通过,民调显示结果将悬念丛生。但无论最终如何,尽管大麻反对者竭力阻挠,民主已在这场战役中取得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