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便利店连锁品牌Circle K的持有者及经营者Circle K Stores Inc.向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提交了异议通知书,针对加州企业Medical Marijuana, Inc.正在申请的美国联邦商标——该设计商标("MM 'K'标识")的注册申请:
MM“K”商标已提交注册,涵盖第035类下列服务项目:
植物产品及大麻基产品领域的营销咨询,具体包括:大麻基个人护理产品、抗衰老产品、食品及营养补充剂、口香糖、糖果、饮料、食用油及雾化器; 通过独立分销商及独立代表组成的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推销零售服务,所售植物产品及大麻基产品均含有或源自大麻,其四氢大麻酚(THC)浓度以干重计不超过0.3%,具体包括非药用大麻基个人护理产品、非药用抗衰老产品及雾化器; 在线零售商店销售植物产品及大麻基产品,该类产品含有或源自大麻,其Δ-9-四氢大麻酚(THC)浓度以干重计不超过0.3%,具体包括非药用大麻基个人护理产品、非药用抗衰老产品及雾化器。
Circle K持有若干美国联邦商标注册,涵盖第035类服务(如零售店服务、杂货店服务、餐饮服务及其他销售个人护理产品、抗衰老产品、食品及营养补充剂、口香糖、糖果、饮料、食用油、雾化器等商品的分销渠道),包括以下"K"标识:
根据Circle K的异议通知书,该公司在北美运营近10,000家门店,并在欧洲和亚洲运营数千家门店。 Circle K声称,MM"K"商标与Circle K商标高度相似,当用于或关联于被异议申请所指商品时,极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受骗"。
我们此前曾撰文介绍过TTAB异议程序,也探讨过与大麻相关的TTAB裁决通常呈现何种形态。 商标异议程序是指一方当事人试图阻止另一方商标注册的诉讼程序(本案即属此类)。若某方认为某商标注册将对其造成损害,即可提出异议。TTAB《程序手册》为该机构的诉讼程序提供指导,其运作遵循《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在美国联邦商标申请提交后,若审查律师批准该申请进入公告阶段,该申请将被公告30天以供第三方提出异议。 在此30天异议期内,第三方可向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提交异议通知书,由此启动异议程序。异议期内,第三方亦可申请延长异议通知书提交期限,从而获得更多时间尝试和解谈判或启动异议程序。
在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提起的异议程序类似于联邦或州法院的诉讼程序。异议人必须提交的异议通知书类似于诉状,其中陈述案件的事实背景、反对商标申请的理由以及救济请求。任何认为商标注册已造成或将造成损害的人均有权提起诉讼。
截至目前,医疗大麻公司尚未提交答辩书,我们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动向。 若其未能作出回应,法院将对其作出缺席判决,其申请的MM“K”商标将被撤销。此案是近期众多涉及大型企业和大麻公司的商标纠纷之一,可为未来大麻商标申请人提供参考——在使用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时,如何界定可安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范围,避免侵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