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和越南品牌名称的商标保护
最近我在休斯顿待了几天,除了其他活动外,还享受了只有在像H-Town这样国际化的城市才能品尝到的美食。在探索过程中,我光顾了几家出色的中餐馆和越南餐馆,并有机会与一些店主和经理交谈。他们提出了一些关于商标的有趣问题,特别是关于中文和越南语名称在美国商标保护方面的议题。
1. 中文名称能否在美国获得商标保护?
是的。包含汉字的商标可以在美国注册。例如同仁堂——这家中国著名制药企业的名称,已在美国注册为第5,905,702号商标。
根据联邦法规,含有非拉丁字符(如汉字)的商标需提供音译,同时附上英文译名或声明说明该术语在英语中无特定含义。此流程旨在确保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及潜在消费者能够清晰理解。 例如,若中餐馆名称包含汉字"龙园"(拼音:lóng yuán),申请人需提交"LONG YUAN"作为音译,并说明"LONG"意为"龙"、"YUAN"意为"园"。但若汉字组合构成无特定英文含义的自创词,申请人应明确声明此情况。
为进一步说明此要求,同仁堂商标的注册证书包含详细的音译及说明:
“同”在英语中意为“相同”,“仁”意为“仁慈”,
而“堂”意为“厅堂”;这三个汉字组合起来,
并无特定含义。
商标中非拉丁字符的音译为:“TONG REN TANG”。
技术说明:中文名称不能作为标准字符商标(即文字商标)注册。该商标必须以图形商标形式注册,这可能对申请流程及最终保护范围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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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越南名字是用拉丁字母书写的吗?
与中文不同,拉丁字母书写的名称可注册为文字商标。越南语目前采用拉丁字母书写,但需辅以变音符号。 例如,越南首都的正确书写方式是越南语的Hà Nội,而非Hanoi。某些情况下,变音符号用于区分字母(如"a"与"â"是不同字母),另一些情况下则用于标注声调(例如"á")。有时还会同时使用两个变音符号。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认可某些拉丁字符,包括带音标符号的越南语字母。但并非所有字符均被纳入,这意味着含有这些特殊字符的名称可能需要注册为图形商标而非文字商标。例如,河内(Hà Nội)中的“à”字符在列表中存在,但“ộ”字符则未被收录。 这很可能是因为"à"在多种欧洲语言中使用,而"ộ"似乎仅用于越南语。
3. 在休斯顿,使用国外知名餐厅的名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这个问题取决于具体情况。然而,商标权具有地域性,这意味着在美国注册的商标不会自动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反之亦然。 例如,当美国快餐连锁品牌汉堡王试图进军澳大利亚市场时,发现"BURGER KING"商标已在当地注册。因此该品牌在澳不得不采用"Hungry Jack's"的名称运营。这凸显了在海外拓展业务或采用品牌名称前,进行全面商标检索并了解当地商标权的重要性。
灵感源自胡志明市一家惊艳的越南河粉店,或是香港的大排档 大排档 的灵感来命名休斯顿的餐厅,可能不会引发商标侵权诉讼。但为避免潜在法律纠纷,务必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进行全面检索,并咨询美国商标律师。 美国是诉讼频繁的国家,使用与已注册或申请商标相同或易混淆的名称可能引发高昂诉讼。尽管原版河粉店或大排档在美国可能不持有商标权,但当地可能已有他人注册相似名称或从中汲取灵感。为规避潜在的昂贵纠纷,采取主动的法律措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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