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大麻“赠礼”——属刑事犯罪!

纽约州持续严打以"礼品"或"会员费"为幌子的无证大麻销售行为。大麻管理局(OCM)数周前发出停止令函,警告违规者将面临巨额罚款、可能的刑事处罚,并"严重危及您在合法大麻市场获取许可证的资格"。 当然,停止令的效力取决于无视它的后果

参议员黛安·萨维诺正是在此时介入。2022年3月8日,萨维诺参议员公布了拟议法案S8511。"本法案旨在界定个人利用商业场所作为掩护分销大麻、违反《大麻管制法》的非法行为。"

实际上,该立法具有双重作用,二者都将对"早期"运营商产生切实影响:

  1. 从商业场所、商店、俱乐部或设施非法销售、转让、赠送或交易大麻的行为现属刑事犯罪:
    • 任何大麻的非法销售、转让、赠予或交易均构成三级大麻非法销售罪(A级轻罪);
    • 非法销售、转让、赠送或交易三盎司或以上的大麻,构成二级大麻销售罪(E级重罪);
    • 非法销售、转让、赠送或交易十六盎司或以上的大麻,构成一级大麻贩卖罪(D级重罪)。
  2. 根据本法案作出的任何定罪,均禁止该人"申请、获得或持有任何许可、执照或授权,以从事大麻法项下的任何活动。"

此前曾有多起广受关注的尝试,企图抢先开展大麻销售业务(其中许多人公开声称大麻俱乐部会员资格已足以开展经营)。任何试图利用该漏洞的辩解都将被S8511法案彻底扼杀。该法案的立法依据如下:

纽约州已制定大麻法律,允许在严格监管政策下向成年用户合法交易大麻。近期出现对纽约州大麻法的误读,认为该法授权商业场所向顾客通过"赠予"或"交易"大麻换取其他合法商品,或购买俱乐部及场所"会员资格"的方式进行大麻交易。

鉴于纽约州致力于打造一个完全运作的合法大麻产业,我们认为这是值得欢迎的发展。我们理解大家对法规制定、许可审批延迟的焦虑,但俱乐部会员制和有组织的赠礼行为显然违背了《医疗大麻监管法案》的立法初衷与精神。纽约州距离真正建立合法大麻产业仅一步之遥:多些耐心,终将收获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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