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泰森想推出一种形状像耳朵、上面带有咬痕的大麻食品。 无论你喜欢他还是讨厌他,都不得不承认这主意很绝。不过,由于监管机构似乎不懂幽默,或者相关法规根本毫无逻辑,他似乎很难将这款名为“迈克之咬”(Mike Bites)的产品推向市场。虽然这是一个相当极端的例子,但它凸显了某些州为了严格管控产品所采取的荒谬手段。让我们来深入分析一下。
几周前,迈克·泰森与一家加拿大大麻生产商拟达成的交易似乎因魁北克省和阿尔伯塔省的法规而搁置,这些法规禁止涉及特定个人的广告。最近,科罗拉多州监管机构似乎表示,迈克·泰森的大麻食品不得在科罗拉多州销售,原因是当地有一项法律禁止销售人形产品。
这种情况恐怕还会继续发生在迈克身上,因为许多其他州也存在倒退的法律,禁止销售形状类似于各种事物的产品。例如,加利福尼亚州(该州在标签要求方面素来以严苛著称)的法规禁止“任何形状为人类、动物、昆虫或水果,或印有人类、动物、昆虫或水果形状(无论是写实还是卡通风格)的大麻产品”。许多其他州也有类似的法律。
一个州之所以想要禁止某些形状酷似食物或水果的食用产品,原因有很多。也许某些形状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非大麻食品。也许它们会吸引儿童。这些都是监管机构应当设法避免的合理问题。此外,还有许多其他举措,监管机构在推行时既缺乏合理依据,也无明确的政策目标。
监管机构为了避免招致批评,通常的做法就是声称他们所禁止的物品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但禁止那些形状酷似人体部位或以特定人物为宣传对象的大麻产品,似乎并没有什么站得住脚、明确的政策依据。我确实想不出任何理由。
无论你对迈克·泰森或“迈克咬咬”有何看法,不可否认的是,该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投入了大量心血,而官僚们最终却会以一些毫无道理的法律为由将其扼杀。此类法规并不能推动任何真正的政策议程,反而会增加人们推出新颖创意品牌或产品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