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麻:CBD的坏消息

香港及其境内发生的负面事态发展,已成为我们姊妹博客 China Law Blog。如今轮到我们报道这座香江。遗憾的是,大麻领域传来的消息同样令人沮丧,正如政治与经济领域的情况一般。

自2月1日起,大麻二酚(CBD)在香港将被列为《危险药物条例》所管辖的“危险药物”。这意味着任何涉及CBD的活动均属违法。

根据香港政府规定,“根据《毒品条例》,贩运(包括进口和出口)及非法制造大麻二酚,最高可判处500万港元(约合63.8万美元)罚款及 终身监禁。”没错,您没看错。携带CBD产品入境香港,可能让你在石壁监狱永久关押。

为了说明这一点,香港目前尚未恢复死刑。这意味着一名CBD贩毒者可能面临与海洛因贩毒者相同的刑罚,甚至可能与周永康(注:此处指香港前任高级官员)等人的刑罚相当。

与此同时,“占有使用 将面临最高100万港币[12.8万美元]罚款及 年。”

香港严禁CBD的做法毫无道理。若该市仅禁止CBD产品尚可理解——毕竟在美国,许多CBD产品在联邦层面也是非法的。但这些产品之所以违法,是因为违反了食品药品安全法规,而非被视为麻醉品。

香港当局将CBD与海洛因、可卡因归为一类的原因之一,是CBD可能自然分解或被有意转化为四氢大麻酚(THC)。有研究指出,CBD在摄入后可能转化为THC。但该研究同时强调,经皮吸收CBD时这种降解反应不太可能发生,这不禁令人质疑为何CBD化妆品会被视为"危险药物"。 无论如何,"终身监禁"与"CBD"这两个词不应出现在同一个句子中——即使涉及口服产品亦然。

本博客虽无意深入探讨香港政治,但《China Law Blog 》China Law Blog 密切关注当地动态。不过,中国对香港的管控日益收紧,这种趋势似乎正日益体现在该地区的执法方式上。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在香港还是中国其他地区,娱乐用大麻乃至医用大麻的合法化都绝非短期内可能实现之事。 然而香港将CBD全面列为刑事犯罪,无疑是近年来CBD及大麻领域最糟糕的法律动向之一。目睹这座素以务实作风著称的城市竟出现此等局面,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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