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许可证协议和RPAPL 881:获得对邻居财产的必要访问权

每个纽约市的房地产开发商都知道,为了安装纽约市建筑局(DOB)要求的法律规定的建筑安全保护措施,获得进入邻近物业的权利可能是一个错综复杂和昂贵的过程。虽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获得邻近物业的使用权似乎是一个小问题,但及时(和正确地)与邻近的业主协商使用权,有时是项目成功与失败的区别。

这是关于纽约市建筑许可协议和纽约《不动产和诉讼法》("RPAPL")第881条申请的系列文章的介绍。在这第一篇文章中,我们重点讨论了获得进入邻近物业的重要性以及这样做的基本要素。在随后的文章中,我们将讨论遵守DOB要求所需的通道类型,详细说明起草施工许可协议的关键条款,解释开发商和邻近物业业主的关键谈判点,提供一个成功的RPAPL § 881申请的路线图,并讨论对纽约市房地产开发商非常有利的潜在法律修改。

从大的方面来看,这里是相邻建筑通道的长处和短处:DOB的建筑法规要求在一个建筑项目开始之前,在相邻的房产上要有某些安全保护措施。这些保护措施中有许多是临时性的,必须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范围在相邻(即邻近)的房产上安装。由于在相邻房产上安装这些临时保护措施侵犯了相邻房产,开发商必须首先获得相邻房产的同意安装这些保护措施;或者获得法院命令,允许进入相邻房产。

一旦开发商确定要在某一房产上进行拆除或施工,谈判施工准入协议(俗称 "许可协议")应该是其首先要做的事情之一。与邻居的许可协议可能是一个挑战,因为有些人要求苛刻或不切实际的条款,并试图拖延进程以获得对开发商的影响力。原因很简单:开发商不能开始其项目的每一天都是其施工进度中额外的一天,每多一天都可能使其在搬运成本和承包商的一般条件下损失数千美元。

如果纽约市的开发商不能与邻居(或邻居的法律顾问)达成合理的许可协议,其获得在邻居的房产上安装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的唯一其他选择是通过向相关管辖区的最高法院提交RPAPL 881号申请,启动特别程序。RPAPL 881特别要求开发商首先寻求直接从邻居那里获得进入权,如果邻居 "拒绝 "给予进入权或不作回应,法院可以发出法院命令的许可证,允许开发商进入邻居的财产。

要求开发商提出RPAPL 881申请之前首先尝试获得邻居的同意,这突出了尽早开始谈判过程的重要性,因为不尝试从邻居那里获得准入权可能会导致法院拒绝RPAPL 881申请的准入。

如果这是你第一次了解这个RPAPL 881进入相邻物业的问题,或者如果你只处理过几次,不要着急。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纽约市开发商,也会在驾驭881号通道与相邻物业的策略和时机方面进行努力。幸运的是,我的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市房地产小组已经处理了更多的许可协议谈判和RPAPL 881申请,我们在这里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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